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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4日起惠州超标电动车登记上牌 2年后禁电

东江时报  2013-11-22 11:01

[摘要] 昨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对我市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临时注册登记的通告》(下简称《通告》)称,自今年12月4日起,我市将对辖区内超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临时注册登记。惠城区、仲恺高新区超标电动车集中临时注册登记日期从今年12月4日起至明年1月26日止。

下月4日起超标电动车登记上牌

惠城仲恺设7个临时注册登记点时间为今年12月4日至明年1月26日

惠州禁电

惠城区、仲恺高新区超标电动车集中临时注册登记日期从今年12月4日起至明年1月26日止。 《东江时报》记者姚木森 摄

昨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对我市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临时注册登记的通告》(下简称《通告》)称,自今年12月4日起,我市将对辖区内超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临时注册登记。惠城区、仲恺高新区超标电动车集中临时注册登记日期从今年12月4日起至明年1月26日止。

为使市民能够尽快办理超标电动车临时注册登记,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临时注册登记,其中,惠城区、仲恺高新区超标电动车集中临时注册登记日期从2013年12月4日起至2014年1月26日止;惠阳区、大亚湾区、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临时注册登记日期,以及时间安排由各县(区)公安机关另行公布。

记者了解到,全市共设12个临时注册登记点,可同时提供上牌和报考驾照服务。

超标电动车集中临时注册登记期届满后登记安排,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公布;2011年已在惠城区进行过登记并领取标识牌和登记证的,可在惠城区、仲恺高新区登记点凭标识牌及登记证免费登记,但须重新办理临时注册登记手续。

另外,《通告》称,过渡期内,在用超标电动车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临时注册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使用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24时止。使用期限届满后的超标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临时号牌及临时通行证将自行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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