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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控房价”目标压力仍很大

上海证券报  2011-03-29 08:52

[摘要] 按照“新国八条”有关规定,地方政府须在一季度末前公布2011年房价控制目标。记者抽样调查了已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几个二线城市和尚未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一线城市后发现,跟去年全年均价相比,不少城市1-2月的平均房价已经出现大幅上涨。

 

房价调控目标莫“鼓励”开发商涨价(来源: 财经日报)

2011年郑州市房价调控目标:涨幅不超过10%~13%,这一方案刚公布就被众多市民讥为“涨价目标”。(3月28日《大河报》)无独有偶,同日《扬子晚报》消息,南京房价控制目标将在3月31日公布,业内人士分析,涨幅将控制在10%至12%之间。

根据国务院“新国八条”要求,各地必须在3月底前公布本地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目前已经有40多个城市将调控方案端出。大部分城市都把上涨上限定在10%~13%之间。有的地方政府声称调控目标依据的是年度GDP增长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譬如郑州市2010年GDP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4%,房价涨幅控制在13%内与GDP同步,基本不算涨价。

但这样算账失之偏颇。以笔者生活的南京为例,在主城区,100万元买不到像样的房子,三口之家年收入若以10万元计算,增长10%只增加1万元收入,100万的房子涨10%就是10万元,百姓收入增长赶不上房价上涨是明摆着的,群众感觉是“涨价目标”并不奇怪。

笔者一个老同学留学欧洲现在德国工作多年,他对国内房价年年上涨很不理解,据他说柏林市民对买房很淡定,多年来房价基本没涨,偶尔涨也低于银行储蓄利率。德国房价保持稳定的一个重在原因是政府保障房做得好。如果中国房价上涨也低于储蓄利率,想必老百姓也淡定得很,但按照目前银行一年期利率3%算账,房价10%涨幅是利率的3倍多,群众岂能淡定呢?

对比德国,中国房价连一年不涨价都做不到,或许在地方政府看来,房价上涨控制在13%以内已经很不错了。当然与前两年房价动辄百分之几十地涨,算是不小进步,但群众的感觉没有错,13%左右的控价目标仍然是一个涨价方案,大多数群众仍然买不起房,它留给开发商的想象空间是,房价每年仍可以涨百分之十几,只要不闯“红灯”就行。这种涨价预期也会冲击买房人心理,钞票存银行远赶不上房价上涨,买房远高于银行储蓄,从而刺激购房人的恐慌心理。

我以为,房价调控目标与GDP和居民收入增长挂钩有欠科学,将房价涨幅控制在CPI指数以内,则比较理性与合理,当然达到这个目标是需要前提的,就是政府在控制地价和保障房建设方面必须“很给力”。(本文来源:财经日报 作者:尹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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