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10日,仲恺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在其网站上发布一则 《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通报》(以下称该《通报》)。
4月10日,仲恺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在其网站上发布一则 《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通报》(以下称该《通报》)。通报了辖区内翡翠香堤、半山名苑3号地块项目一期一标段、鑫月城二期、仲恺15号小区保障性住房及公园壹号广场四个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工程款从100多万元到2000多万元不等。该通报责令这些施工单位积极整改,严防再次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农民工工资
据悉,该区管委会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预防仲恺高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建设领域严格落实工人工资支付相关规定的通告一系列的通知》等文件,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仍有单位对当前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形势依然认识不清、管理不到位、措施应对不力,对建筑领域的和谐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其中该辖区的翡翠香堤项目、半山名苑3号地块项目一期一标段、鑫月城二期、仲恺15号小区保障性住房及公园壹号广场四个项目就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通报中明确表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主体要落实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以上4个项目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谁用工,谁支付工资”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及时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工程项目部必须配备劳资专管员
此外,该通报还要求,施工总包单位要规范劳动用工管理,防止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复工产生新的拖欠行为。
用工单位要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建立职工名册并备查。坚持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的原则,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要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落实农民工工资日清月结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程项目部都必须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不得以包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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