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2月30日下午,金山湖岛外一宗商服用地成交,被沃尔玛亚洲不动产华南(第四)有限公司拿下,以底价8630万元成交,土地面积49361平方米,地面价约1748元/平。该地块的成交将预示着沃尔玛山姆会员店的地址确定,金山湖片区将再多一大型商超。
12月30日下午,金山湖岛外一宗商服用地成交,被沃尔玛亚洲不动产华南(第四)有限公司拿下,以底价8630万元成交,土地面积49361平方米,地面价约1748元/平。该地块的成交将预示着沃尔玛山姆会员店的地址确定,金山湖片区将再多一大型商超。
据了解,该地块项目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50000万元人民币。
地块详情:
(一)挂牌地块编号:GP2015-29;
(二)地块位置:惠州市惠城区金山湖岛外
(三)规划编号:JSH-B07-14-01;
(四)地块范围:平面界址点以宗地图为准, 宗地竖向界限以《规划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PB20140096)规定为准;
(五)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
(六)土地使用权出让用地面积为:49631平方米;
(七)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61700平方米;
(八)容积率为:≤1.0;
(九)建筑密度为:﹤38%;
(十)绿地率为:≥25%;
(十一)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61700平方米,其中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50平方米;
(十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商服用地40年;
(十三)适建性:批发、零售、餐饮为一体的大型购物中心。
(十四)动工及竣工时间:本地块建设项目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取得项目整体施工许可证并动工建设,必须在取得项目整体施工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竣工(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十五)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个;
(十六)土地交付使用时间:地块具体交付时间为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六个月内,竞得人在交清全部地价款后两个月内必须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一) 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PB20140096)及《关于同意延长PB20140096号〈规划条件告知书〉有效期的函》(惠市规建函〔2015〕1187号)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二)本地块所建项目需配套大型连锁超市,且项目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50000万元人民币(包含地价)。
(三)本地块在项目竣工建成后不得分割出售,且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6年内不允许整体转让。
(四)该地块场地平整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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