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抗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市民何女士:陈老太太是我的邻居,子女全部在外打工,无人照料她。于是她生前与我签订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约定由我照顾她的生活,去世后将房子赠给我。可她去世后,她的儿子拿着遗嘱说他母亲将房屋给他了,请问我可以得到陈老太太的房子吗?
全昌春律师回复: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遗嘱继承,何女士有权根据合法有效的《遗赠抚养协议》取得陈老太太的房屋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另,根据《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抗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故本案的房产继承中各种继承方式并存时,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何女士与陈老太太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继承方式,何女士可按照协议内容循法律途径取得陈老太太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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