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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建议个税起征提至5000 考虑居民购房成本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1-05-12 09:09

[摘要] 5月10日,国家统计局核算司郑学工以个人的名义测算发现,如果算上居民一部分购房支出,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用于居住的实际支出已超过8162元,合计每人每月支出680元以上,约合每户1958元/月。

个税起征点再次引起争议。

5月10日,国家统计局核算司郑学工以个人的名义测算发现,如果算上居民一部分购房支出,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用于居住的实际支出已超过8162元,合计每人每月支出680元以上,约合每户1958元/月。

该数字大大超过之前不算贷款城镇人均居住月支出111元的水平。这也引发个税起征点热议。之前据国家统计局测算,2010年度中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每月1123元,其中没有包括居民自住房屋的支出。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说,根据上述人均消费性支出为每月1123元数据,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上调至每月3000元。

个税起征点是否应该考虑部分购房支出,进而调高个税起征点呢?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认为,上述680元月支出,夸大了人均的居住支出水平。“这是统计口径上存在的一个误用。”

但是也有专业统计人士指出,国际上测算消费支出,少数国家采取购房费用或者支出算作消费的方法,比如净购置法和支出法。而中国采取的是成本法(按照房屋建设成本来折旧测算)。个税起征点应该考虑居民购房的成本。

记者获悉,此前国家统计局上报给决策层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也是考虑到了实际居民购房成本以及自住房屋消费(虚拟房租)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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